发布时间:2022-11-10 13:59
(1)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公路工作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
(2)编制市直城区列养公路发展规划,执行和落实市公路管理局制定的公路养建投资计划。
(3)负责本单位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工作,编制本单位养护经费预算并监督落实。
(4)负责市直城区列养公路的养护管理和项目监管工作。承担本单位公路科研和技术进步工作。负责列养公路绿化。承担市直城区农村公路的行业管理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