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书记 段凌云同志:全面主持党委工作。
党委委员、主任 王定国同志:全面主持行政工作。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主任 张剑同志:分管行政监察、公路规划、计划统计、建设管理、农村公路管理、工程技术审查、财务审计、安全生产、反恐、消防等工作;分管监察科、计划建设科、农村公路科(筹)、安全科(筹)、财务审计科。
党委委员、副主任 周敏同志:分管机关综合治理、行政后勤、公路养护管理、公路防汛和灾毁防治、应急保障、法制建设、路产维护、环境保护等工作;分管办公室、养护科、路产维护科(筹)、城区公路养护中心、市公路应急保障中心(筹)。
占爱民同志:协助管理单位党建、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宣传、职工教育、共青团、科技信息、节能减排等工作;协管政工科、科技信息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