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下陆区锅铁烧烤店(张琪)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20200MA48C6LA9E
住所(住址): 下陆区安达路18号-7.8.9楼106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张琪
2022年8月22日,我局接到黄石港区局消保部门的举报登记表(编号:1420204002022081807166804),举报人举报下陆区锅铁烧烤店未经许可销售凉菜的情况,在美团外卖平台上售卖“凉拌皮蛋”“凉拌毛豆”等。我局执法人员于2022年9月6日对下陆区锅铁烧烤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下陆区锅铁烧烤店办理了《营业执照》和《小餐饮许可证》,小餐饮许可证中备注“不含冷荤凉菜”。现场发现其菜单及美团店铺(锅铁烧烤)电子菜单中均有“凉拌皮蛋”、“凉拌毛豆”等菜品,且有售卖记录。本局于2022年9月7日予以立案调查。执法人员对张琪进行询问调查,当事人向本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执法人员围绕当事人未经许可销售凉菜的违法行为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确定其违法事实。2022年10月20日案件调查终结。
经查,当事人2021年5月办理了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编号:鄂小餐饮0204104517;许可经营范围备注:“单纯烧烤,不含冷荤凉菜;不含卤味制品;”。2022年9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下陆区锅贴烧烤店现场检查发现,该店菜单上有销售“18元/凉拌皮蛋”“时价/凉拌毛豆”等凉菜行为。现场执法人员通过当事人经营外卖平台“美团外卖商家版”APP搜索,发现该店于2022年8月售售“拍黄瓜”数量“14”;“凉拌毛豆”数量“49”“凉拌皮蛋”数量“9”,除网上凉拌毛豆售价为25元每份外其余价格与线下一样的。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营业执照》、《小餐饮经营许可证》、身份证
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
2、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来源登记表》、《立案审批表》各一份,证实该案件合法履行立案程序;
3、黄石港区局消保部门举报登记表(编号:1420204002022081807166804)1份,下陆区锅铁烧烤店菜品截图照片1张,证明当事人超出许可范围经营食品行为的书证;
4、现场笔录和当事人询问笔录各1份,及现场检查照片,证明当事人超出许可范围经营食品行为的书证;
5、下陆区锅铁烧烤店在信用湖北平台相关信息的截图1份,证明当事人未违法的书证;
6、下陆区锅铁烧烤店整改后下架截图1张,证明当事人积极配合整改的书证。
2022年10月31日,本局向当事人直接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黄市监罚告〔2022〕264号),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以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规定期限内,未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本局认为,《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经营者应当按照许可的范围生产经营食品。未经许可或者登记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该法规,构成了超出许可范围经营凉菜违法行为。依据《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七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证、小餐饮经营许可证,或者超出许可范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按照规定办理延续手续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拒不改正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食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并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应当给予当事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食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并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六十日内向黄石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