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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栏目:县市区

        黄石港区政府2022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黄石港区 时间:2023-01-30

        分享:
        索引号000014349/2023-07324 分类县市区
        发布机构黄石港区 发文日期2023-01-30
        文号

        黄石港区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报的电子档可在黄石港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angshiga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为贯彻落实省、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我区今年召开1次政务公开工作安排部署培训会,发布3次季度工作情况通报,将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考核指标纳入各单位年终考核。今年我区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172条,其中基层领域1082条、重点领域349条、会议信息255条、财政资金120条、统计数据110条。基层政务公开有效推进,数据信息更加完善,重点领域信息更能回应社会关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今年我区共收到群众依申请公开9件,其中网上受理7件,线下受理2件,均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流程给予群众满意答复,未发生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去年转结1件,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后予以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建立完善了《黄石港区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对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把关,有效防止了泄密发生。进一步编制完善各部门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要求各部门按照目录及时报送政府信息,完善了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开辟可视化图表数据发布栏目,将数据更直观地展示给用户,并且提供表格下载功能。重新审查地方各部门平台的栏目建设,修改更正了27个区直部门平台。新增黄石港区特色专题专栏2个,更新信息320条,集中展示黄石港区城市建设成果。

        (五)监督保障情况。根据《条例》严格遵守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筛查错敏词,严守意识形态防线。今年未出现重大表述错误或社会舆情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9

        0

        436

        第二十条第(五)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137

        第二十条第(六)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3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85.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公开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年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一是2021年基层政务公开信息不全面,公开平台信息噪音较多,今年已全面清理信息噪音,更新政府信息,基层主动公开信息能力进一步增强。二是政策解读不到位,规范性文件制作与解读未同步进行,政策解读数量少质量低,今年我区明确了政策解读制作办法与公开流程,规范了政策解读的范畴、制作的方法、发布的时限,我区政策解读数量与质量显着提升,政策解读形式更多样化。

        (二)本年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年举措:一是今年基层政务公开平台仍有待完善,部门的特色领域信息与重点中心工作均未展示,内容更新的时效性仍有待加强。二是平台的信息传递能力不足,页面设计与排版有待进一步优化,信息搜索功能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政府门户网站的办事服务不具备导航功能,办事服务能力不强。2023年,我区将针对这些问题,建立完善各部门政府信息内容更新机制,投入更多经费优化网站页面设计,逐步建立健全办事服务导航页面,为用户提供更全面更美观更便捷的政府信息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本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本年共计公开1个政协提案答复,2个人大提案答复。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重点领域共计公开350条政府信息,其中疫情防控信息42条,卫生健康信息48条,就业信息21条,公共文化服务信息2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