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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贸市场建设
        实施中心城区36家农贸市场整治提升和规范化改造

        责任主体

        指挥长:隆刚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市城管委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

        工作措施

        1.结合《农贸市场建设与改造指南》,确定A、B、C三类市场标准,明确“统一设计、统一标识、统一风格、统一陈列”,制定“一场一策”设计方案,组织市场主体改善软硬件条件推动设施设备升级。

        2.成立指挥部,采取月例会制度,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

        3.对验收合格的A、B、C类农贸市场新建(不含主体工程,仅改造升级)和改造项目,由市区两级财政分别按照40%、30%比例进行奖补,奖补资金经选定的第三方决算公司决算后直接拨付给城区政府。

        4.根据时间节点与标准要求,制定辖区整治改造具体计划,加快推进整治改造工作。

        5.积极引导市场业主按照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要求,做好市场日常管理、疫情防控、文明创建等常态化工作。

        时间节点

        1、2月底前制定36家市场整治改造推进计划,开展动员部署,做好各项准备。

        3月—9月,由区级政府、市级平台公司按照市指挥部办公室审定的图纸组织施工建设,36家市场必须于四月底前分批次启动,六月底前80%市场完成整治改造,九月底前全部完成,施工单位至少应满足装饰工程二级资质。

        10月—11月,总结农贸市场整治改造与运营管理经验,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创新经营管理方式与手段,提升全市农贸市场运营管理水平,固化农贸市场整治改造所取得的成果。